为鼓励法科硕士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学术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部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学术会议并以第一作者提交学术论文的,学部补助总共不超过差旅费800元。
二、我部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学术会议并以第一作者提交学术论文并做主题发言的,学部补助差旅费总共不超过1200元。
三、补助以差旅费报销的形式进行。
四、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应在学部官网“学部(院)新闻”或者“研究生教育”版块有相关报道。
五、差旅费报销应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有导师、学位点负责人签字。
我院法学学部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