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简介
罗欢平,1978年7月生,湖南浏阳人,我院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年和2003年先后自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获民商法博士学位。2003年6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历任助教(2003年)、讲师(2005年)和副教授(2011年),2013年8月起任职于我院法学院,主要从事民商法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
二、论文专著
1、专著
《论普通债权质押》,法律出版社,2012年2月出版。
2、论文
(1)《论国家审计的边界》,《经济问题》(CSSCI来源期刊,人大复印资料《审计文摘》2018年8月全文转载),2018年5月;
(2)《论认缴资本制下“资本显著不足”的认定与适用》,《湘江法律评论》2017年12月;
(3)《股权众筹的合法化路径分析》,《上海金融》(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2015年第8期;
(4)《论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河北法学》(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2015年第1期;
(5)《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化》,《中国商法年刊》(2014年),法律出版社,2014年9月版;
(6)《封闭回款协议与应收账款质押之比较》,《征信》,2013年第4期;
(7)《从小贷公司的法律属性看其监管主体的确立》, 2012年9月《金融理论与实践》(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12年12月全文转载);
(8)《论保理的法律性质——兼论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现实需求》,2009年7月《学海》(CSSCI来源期刊);
(9)《质权还是抵押权:再论普通债权质权的性质》,2009年5月《法学评论》(CSSCI来源期刊);
(10)《论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要件》,2008年10月《上海金融》(CSSCI来源期刊);
(11)《论上市公司审计基金——解决上市公司审计失败问题的一种新构想》,2006年1月《审计与经济研究》(CSSCI来源期刊);
(12)《中央银行问责制的各国实践》,2004年10月《上海金融》(CSSCI来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