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在现今的中国,面对航天商业化和私营化趋势,国家加快空间技术和航天科技发展,促进商业航天产业创新,实施航天领域军民融合战略。在此背景下,国家航天局、国防科工局、航天科工集团和航天科技集团组织全国有关专家学者研究我国航天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问题,探讨航天活动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规范,这将有利于中国航天技术与航天产业发展,调动社会资本投资航天领域,加快航天体制和机制创新,稳步推进中国向航天强国迈进。
按照国家航天局、国防科工局、航天科工集团和航天科技集团等有关部门的部署,7月28日在北京、8月22日在贵州连续两次召开航天活动损害责任立法研讨会,来自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深圳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的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就航天活动损害责任立法的必要性、立法模式、立法程序以及有关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我院法学院蔡高强教授受邀在两次会议作主题报告,就中国开展航天活动损害责任立法进行全面阐述。蔡高强教授从航天商业化和私营化发展趋势、中国商业航天战略和军民融合战略的实施,全面阐述了中国开展航天活动损害责任立法的必要性。并从欧美航天大国开展航天损害赔偿立法的实践、中国航天法制定的进程系统阐释了中国制定航天活动损害赔偿立法的模式、原则、程序、体例和基本结构。蔡高强教授的报告得到了全体专家和领导的高度肯定,被确认为立法首席专家,全面负责立法调研、理论论证和法规起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