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调解员不仅熟悉社会心理学,还要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比如如何称呼别人,看似是个小问题,却是一门大学问。我亲身调解过的一个案子,因为调解员的称呼不当误把比自己大的当事人叫成“小王”,当事人立马转身走人。同样的道理,你叫我小胡,我不理你,你叫我胡教授,那我就笑容满面啦!”一阵阵笑声从胡军辉副教授的培训现场传来,大家都被胡教授生动活泼、幽默风趣的培训所深深吸引。2013年11月13日上午,在我院法学院胡军辉副教授对来自安徽省合肥市的30余名人民调解骨干就“调解的步骤与技巧”进行了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王锐副院长主持。
胡军辉副教授培训现场
培训现场学员聚精会神
胡教授本次培训的主题是“调解的步骤与技巧”,他首先对调解的理念和调解员的角色定位进行了阐述,然后提出了一般开展调解工作的七个步骤:开场工作——联席会议——单方会谈——建立可选方案——交换提议——缩小可选方案的范围——和解并签订协议,并重点对这七个步骤如何开展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在培训过程中,胡教授一改传统固守讲台的培训模式,走下讲台与现场的学员进行了积极的互动,用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件作为案例示范,再现了纠纷解决现场的调解,这种独特的培训方式,吸引了全场学员的注意力,现场的气氛非常活跃,学员的学习热情一度高涨。另外,在培训过程中,小到调解开场的称呼细节,大至调解陷入僵局如何打破,胡教授将心理学的知识贯穿在调解的各个环节,别开生面的培训在学员的阵阵掌声中结束,虽然培训时长三个多小时,但大家意犹未尽,毫无倦意。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是自己印象最深刻的培训,通过培训不仅懂得了调解的基本理论,还学到了很多实用的调解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