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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暑期社会调研团赴环保局调研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5-09-0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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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在我院吴勇教授指导下,硕士研究生暑期“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调研团”调研正式拉开帷幕。此次调研,团队代表何亚平、蔡欣分别赴湘潭县环保局、岳塘区环保局、湘乡市环保局展开实地调研活动。旨在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新《环境环保法》的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瓶颈,为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配套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材料。

团队第一站去往湘潭县环保局,环保局办公室陈主任热情接待了调研团一行。通过面对面座谈的方式,向调研团介绍了新《环境保护法》在湘潭县的执行情况,指出新《环境保护法》在湘潭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并向调研团提出了关于完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配套措施的几点建议。

团队第二站去往岳塘区环保局。岳塘区环保局的领导班子、各股室工作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次调研活动表示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法制股的张队长接待了调研团,他向调研团提供了新《环境环保法》实施后至今岳塘区处理环境污染案件的总体数据。随后,他还与调研团成员一起探讨了如何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

8月20日,调研团赴湘乡市环保局展开实地调研。本次调研通过深度访谈、收集资料等方式进行,围绕新《环保法》的“亮点”——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与信息公开以及公众参与情况对湘乡市环保局进行了深入考察。湘乡市环保局的蒋队长充分肯定了环保团体在保护环境过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指出一线执法存在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

通过此次调研,团队成员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深入了解了一线执法人员对新《环境环保法》的真实态度和看法,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积累了诸多经验。调研团下一步还将赶赴湘潭市环保局、雨湖区环保局和韶山市环保局进行后续调研。(文/新《环境环保法》实施调研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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