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学院实验室考试评分标准
一、考试对象: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
二、考试目的:实验课是刑事侦查学中重要的实践环节,通过实验,使学生加深理解,验证巩固课堂教学内容,了解和掌握刑事侦查技能,掌握痕迹、物证的一般收集与鉴定方法及侦查措施的运用方法。
三、考试的内容和要求:
1、掌握如何发现、提取手印
2、掌握静电吸附器提取平面脚印
3、掌握石膏制模提取立体脚印
4、辨认
5、刑事照相
要求学生基本掌握刑事侦查技能,能进行初步的操作。
四、考试的方法和时间
以平时上实验课时的表现和上交的实验数据记录表情况来综合评定成绩。
五、评分标准
实验课由5个实验组成,每个实验20分,一次不来扣20分,二次不来就不及格,迟到一次扣5分。
上课认真,实验记录教详细,数据准确,用词规范、语句通顺,要求分析鉴定的,有详细的分析过程和准确的鉴定结果,可给15分以上。
上课认真,实验记录较详细,数据教准确,用词规范,语句通顺,无明显错误,可给10-15分。
六、试卷设计的结构
本课程不适宜试卷考试。
2002年10月30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