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经我院研究决定,于本月21
日上午9:00举行法律专业英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法学楼609教室
二、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三、考试内容:法律专业英语(英译中、中译英)
四、考试方式:笔试(100分)
五、参考对象:公共英语已过45分、专业一、二均已过60分考生(请考生向法学院研究
生教务办查询个人成绩)
六、专业外语考试分数线由学院自主划定并作为博士生录取的重要标准
特此通知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