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提前推荐优秀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湘大教发〔2012〕2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提前推荐优秀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提前推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前推免是指每年面向本科三年级遴选一批拔尖学生,提前确定其下一年度推荐免试攻读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实施本科生教育与硕士研究生教育有机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第三条 提前推免旨在努力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引导优秀本科学生加入硕士生导师研究团队,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
第二章 申请资格
第四条 申请提前推免学生均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向上,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bat365在线登录入口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
第五条 本科一、二年级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5%以内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推免:
第六条 本科一、二年级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30%以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推免:
(一)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或结构设计竞赛国家二等奖的获得者;
(二)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作品的第二、第三、第四完成人;
(三)在学校组织参加的其他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一等奖的队员或国家一等奖作品的第一完成人。
第七条 本科一、二年级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50%以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推免:
(一)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或英语辩论赛的全国决赛获奖者;
(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国家二等奖作品的第一完成人;
(三)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分区赛铜奖获得者;
(四)在学校组织参加的其他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特等奖的队员或获国家特等奖的作品的第一完成人。
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推免:
(一)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或英语辩论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二)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或结构设计竞赛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三)“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作品的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
(四)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分区赛银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以上条件请学院重点讨论!)
第三章 推荐程序
第九条 10月上旬,各学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提前推免生招收计划,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后,以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提前推免生招收计划,申请招收计划数一般不得超过学院当年三年级在校人数的5%。(请学院重点讨论!)
第十条 10月下旬,学校审定并公布各学院提前推免生接收计划数、学位点及导师。
第十一条 10月下旬,学院公布本单位符合申请提前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
第十二条 11月上旬,符合申请提前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提前推免生接收学院提交申请。
第十三条 11月中旬,学院组织符合提前推免条件并申请提前推免的学生参加复试和体检,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内公示。
第十四条 11月中旬,学院将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学生名单、个人申请表、学生提前推免承诺书、学生成绩总表、体检表等报学校教务处。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具体经办人和学院负责。
第十五条 11月下旬,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十六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被推荐学生即获得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提前推免资格,并占用学院下一年度推免指标。
第四章 培养模式与组织管理 (请学院重点讨论!)
第十七条 学院应制订针对获得提前推免资格学生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本科生教育与硕士研究生教育有机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第十八条 获得提前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三年级提前进入导师研究团队,本科四年级可提前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
第十九条 学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并学满二年,如符合《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研发〔2006〕17号)相关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条 教务处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含本科四年级提前修读课程);学院负责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获得提前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四年级的学费全部由其推免接收学院(或导师?请各学院组织重点讨论!)承担。学院需在学校规定的学费缴纳时间内按时缴纳学生学费,逾期未缴纳的,取消学院下一年度接收提前推免生计划申请资格,并由计划财务处从学院发展基金中扣除未缴纳金额。
第二十二条 获得提前推免资格的学生进入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后,学校为其提供正常的生活补助,所在学院(或导师?请各学院组织重点讨论)按不低于1:1的比例为其提供配套生活补助。
第二十三条 获得提前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推荐至校外单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
第二十四条 受推荐对象在推荐工作结束后至本科毕业前,如出现《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湘大教发〔2012〕2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者,学校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第二十五条 获得提前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如放弃推免资格或被学校取消推免资格,则不能享受提前确定推荐免试资格后的各项政策,应退还其所取得的生活补贴和学院为其代缴的学费。(对学生违约的限制条款,请学院重点讨论!)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