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前一年度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著作。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决定:
1. 2014年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凡在2013年8月1日到2014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申报时间截止于2014年7月31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5份,连同填写盖章的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寄至:(100034)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申报。
联系人:陈谦信 博士;
联系电话:010—66513508,13683511522;
电子邮箱:zgfxhdbw@126.com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 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
中国法学会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