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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5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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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前一年度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著作。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决定:

1. 2014年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凡在2013年8月1日到2014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申报时间截止于2014年7月31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5份,连同填写盖章的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寄至:(100034)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申报。

联系人:陈谦信 博士;

联系电话:010—66513508,13683511522;

电子邮箱:zgfxhdbw@126.com

附件: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 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

 

中国法学会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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