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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我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学习强国”平台 “学习之星”及“学习优秀支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7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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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支部:

为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理论学习阵地,推动我院党员理论学习常态化,院党委拟每月及本季度对院属各支部组织评选“学习之星”及“优秀学习支部”,对学习优秀的党员和支部表彰,以此提高全体党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学习实效。

一、参与对象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全体党员及各支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019年7月

三、评选细则

1、每月学习之星

根据党员在“学习强国”APP上的学习积分情况,各支部当月所得积分排名第一的同志评选为“每月学习之星”。该奖项每月评选一次,同一名同志可以多次当选。

2、优秀学习支部

各支部所有党员同志的积分加总再除以支部党员人数,得各支部学习积分平均值,积分平均值最高的支部获评为当月的“优秀学习支部”。该奖项每月评选一次,同一支部可以多次当选。

3、季度学习之星

7月1日,院党委对4-6月的累计积分获得情况进行统计,全院累计积分排名前十名的同志被评选为“季度学习之星”。

4、季度优秀学习支部

7月1日,院党委对4-6月的累计学习积分获得情况进行统计,对各支部各月份的学习积分平均值进行加总,累计积分最高的三个支部评选为“季度优秀学习支部”。

四、评选程序

1、支部汇总上报本支部积分情况

各支部请于每月第一天(分数截止至上月月底),填报“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支部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时请同时附上本支部积分排名的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各教工支部请报送黄彬老师、研究生各支部请报送研究生党务助理吕冉同学,本科生各支部请报送本科生党务助理朱柔瑾同学。

2、学院审核及汇总公示

院党委收集各支部信息后,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每月学习之星”和“每月优秀学习支部”于每月评选公示,“季度学习之星”和“季度优秀学习支部”于7月评选公示,公示情况将同时公布在学院公告栏及官网。

各支部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承担起组织动员的重任,带头落实中宣部“学习强国”的号召,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真正使热爱学习、崇尚学习的传统美德在我院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使学习强国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支部“学习强国”APP积分情况汇总表 

 

 

中共我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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