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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互联网金融+强制执行公证研讨会”暨征文比赛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9-07-08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互联网强制执行公证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在网络纠纷预防和解决、节约司法资源、促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深入探讨互联网强制执行公证创新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互联网金融与强制执行公证的深度融合发展,bat365在线登录入口(长沙银行、湖南省公证协会)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拟于2019年10月召开“互联网金融+强制执行公证”专题研讨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会议现向全社会征文,欢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专家赐稿与会,共为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建言献策。

一、征文主题

互联网金融+强制执行公证研讨会

建议作者特别关注下列议题:

1、互联网强制执行公证相关问题研究;

2、强制执行公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问题研究;

3、公证债权文书制度执行疑难复杂问题研究;

4、公证债权文书审查实务问题研究;

5、执行证书相关问题研究;

6、公证债权文书可诉性问题研究;

7、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相关问题研究;

8、公证债权文书制度的价值和功能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论文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题目自拟,要求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文风朴实。

2、论文格式参照《中国法学》的投稿要求,论文字数8000字以上(具体要求见附件),另请在论文中注明作者简介。

3、征文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文稿电子版格式为“*.DOC”格式,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作者+单位+论文题目”,并将论文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三、评审与奖励

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 2-3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 3-4名(奖金2000元/人)、三等级4-5名(奖金1000元/人)、优秀奖若干名。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将获邀在会议上发言,获奖名单将在会议闭幕式上公布。

四、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嘉宾食宿费由承办单位承担,差旅费自理。本次会议将从论文中遴选优秀论文作者参加会议,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刘轩男   邓淑娟

电话:18883375698;16670716530

电子邮箱:XTUBSC@163.com

 

我院法学院

2019年6月29日

附件一: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

一、总则

(一)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独著类书籍无需在作者名称后加“著”字;非独著类书籍,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应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应尽可能避免使用“转引”。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1.书籍类,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论文类,前引②,王泽鉴文。

(五)引文涉及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注释页码部分可标注为:第×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二、分则

(一)著作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著作名称》,出版社×××××年版,第×页或第×-×页。

2.著作若有副标题,以破折号与标题隔开。

3.著作的版次紧随著作名称,以“(第×版)”、“(修订版)”或“(增订)”的方式表示。

4.合著应标明全部作者姓名。三人以上合著的,第一次出现时,应写明全部作者姓名;第二次出现时,可以在第一作者之后加“等”字省去其他作者姓名。作者姓名之间以顿号(、)隔开。

5.多卷本著作应在著作名称后,以“(第×卷)”、“(第×册)”或“(第×辑)”注明卷、册或辑数。

示例: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

(二)论文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或名称:《文章名称》,载《期刊名称》××××年第×期。

2.须在期刊杂志名称之前加“载”字,辑刊或文集论文须在主编者名称之前加“载”字。

3.以“××××年第×期”标注期刊杂志的出版时间,不使用“第×卷第×期”的标注方式。

示例: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三)文集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载×××主编/等著:《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年版,第×页。

2.译著类文集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译者姓名,载×××主编/等著:《著作名称》,译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年版,第×页。

示例: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12页。

(四)译作类

1.书籍类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国别名]作者姓名:《著作名称》,译者姓名,出版社××××年版,第×页。

2.论文类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国别名]作者姓名:《论文名称》,译者姓名,载《期刊名称》××××年第×期。

示例: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5页。

(五)法典类

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法典名称》,译者姓名,出版社××××年版,第×页或第×-×页。

示例:①《德国民法典》(第3版),陈卫佐译注,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六)报纸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载《××日报或报》××××年×月×日×版或第×版。

2.采访类文章应注明记者姓名。

示例:① 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第5版。

(七)古籍类

1.应注明责任人、书名、卷次或责任人、篇名、部类名、卷次、版本等。

2.常用古籍可以不注明编撰者和版本。

示例: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八)辞书类

参照书籍类著作的注释体例。

示例: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九)外文类

另有特别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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