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我院法学院职称评审推荐规则(2023年征求意见稿)》公布,请大家百忙之中抽空提出宝贵意见。相关意见可通过口头、书面(微信、短信、QQ、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院人事干事(黄彬老师)反馈。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5日(2023年2月8日至22日止)。感谢您对学院工作的支持!
我院法学院
2023年2月8日
附件1:我院法学院职称评审推荐规则(2023年征求意见稿)
附件2:职称评审推荐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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