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和委员。我院院长胡肖华教授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设立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胡肖华教授当选为法制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由9人组成,主任委员:陈兰新;副主任委员:杨顺初、钟实、罗俊盛;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晓琴(女)、张国骥、胡肖华、徐涤宇、黄周秀(女)。
(撰稿: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