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第五次诉讼法学论坛,一场关于“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的讲座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王敏远教授主讲,我院申君贵教授主持,我院彭熙海教授、刘梅湘教授、张立平教授、李蓉教授、赖早兴副教授,胡军辉博士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以“刑事证明标准的运用”为核心议题。王敏远教授首先以“标准”一词的界定破题,他批判性地回顾了历史上曾广泛运用的神明裁判制度和证据法定主义,提出作为刑事证明的“标准”应当具有确定性和理性。接着,王教授对我国法律中明文规定的刑事证明标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进行了深刻的解析,指出我国的唯物主义客观标准论本质上也是从人的主观认识的角度出发,相对于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发展而变化的,并非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他对在我国盛行的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进行了深刻的辨析后,对二者进行了否定。他指出一个完备的刑事证明标准应当是很严格的,并且是主观信念的要求和社会理性判断的要求的统一。最后他以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件和我国近年引起极大关注的林松岭案、邓玉娇案为例,论证了前述观点,同时指出案件的事实探寻过程要以专业知识为指导,但事实一经揭露,科学和常识就可作为事件真相判断的主要标准。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王敏远教授也一一给予耐心回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最后,本次论坛在申君贵教授精彩的点评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拉下了帷幕。
上一条:象牙塔里的追梦者—记湖南省示范班集体法学院07级四班 下一条:蔡高强应邀出席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
我院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