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我院法学院欧爱民教授因“以教学改革践行法治”当选为“2009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这也是我院教师再次获此殊荣。
欧爱民现为我院教授、法学博士。经过多年的教学探索,他率先推出“当事人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对当前的热点事件进行理论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当事人的身份或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各种途径谋求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自2008年来,欧爱民教授带领研究生团队配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就“驾考合一”制度、应聘教师的身高限制等,向省法制办提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他们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引起了新华网、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南卫视等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本次评选活动于去年12月15日启动。经过3个多月的公开推荐和初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依法治省办对入围的18名候选人物和20起候选事件进行热烈讨论和慎重投票,最终评选出7名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9起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去年4月,在省依法治省办举行的此项评选中,我院倪洪涛博士以“质疑大桥收费、维护公民权益”当选为“2008年度湖南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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