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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李云霖立法团队参与、服务的《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即将实施
来源:我院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3-12-29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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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号公告,李云霖立法团队参与、服务的《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修改之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部跨省设区市法规文本相同的地方性法规,还是全国首部以上下游组合名称命名的流域协同立法。

《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是湖南省株洲市和江西省萍乡市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而进行的流域协同立法。李云霖教授立法团队接受委托起草任务后,与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司法局,赴相关部门、流域沿线开展密集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倾听一线声音。围绕“保好水、治差水、配水量、控面源、保安全”的立法目标,确定了规划、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区域协作等核心问题。经过50多次的跨省调研会议跨省起草会议、跨省专班会议,以及株萍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调研会、专题会等修改后,该条例由株洲市、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自在2023年10月31日通过,湖南省、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自在2023年11月30日批准,并将同步于2024年1月1日起在两地分别施行。

《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的起草、出台受到各方关注。《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湖南日报》、《江西日报》等进行了报道,湖南电视台、江西电视台等在黄金时段予以了宣传,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等数十家网络媒体予以了转载。《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也得到了各方的充分肯定。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秋菊表示,条例的针对性、操作性都非常强,条例的出台将引领和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高质量发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处长晏凌云认为,将协同立法变为协同行动,用制度协作推动区域协作,有助于推动实现湘赣边区域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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